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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作者:  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12-29 09:14:17  浏览 人次

   

  林政办〔2017〕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林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8日

  林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河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安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的精神,为满足林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管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现状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一)自然和地理环境

  林州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太行山东麓,晋、冀、豫三省交界处,东临安阳县、鹤壁市、淇县;南同辉县市、卫辉市相连;西靠太行山脉,与山西省壶关、平顺两县接壤;北与河北省涉县隔漳河相望。市境南北长74公里,东西宽29.4公里,总面积2046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面积13平方公里。

  林州自然风光优美,人文景观丰富。经过规划,形成了以红旗渠游览区、太行大峡谷、黄华神苑、洪谷金灯、天平北雄、龙凤园林、五龙洞、万泉湖等主要景区为主体,柏尖奇境、白云古观、弓上塘鱼、万宝双龙等景观为补充的红旗渠、林虑山风景名胜区。同时,利用景区内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开辟了亚洲第一、世界一流的国际滑翔基地。

  (二)人口状况

  2015年,全市总人口1126373人,人口密度490.1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人口463648人,乡村人口662725人。总人口中,男性578836人、女性547537人,男女构成比104.63:100。

  (三)行政区划

  2015年,林州市辖合涧镇、原康镇、桂林镇、临淇镇、五龙镇、东姚镇、采桑镇、横水镇、河顺镇、东岗镇、任村镇、姚村镇、陵阳镇、茶店镇、石板岩镇15个镇,城郊乡1个乡,振林、开元、龙山、桂园4个街道,542个行政村,1766个自然村,34个居民委员会,4684个村民小组,328434户。

  (四)发展规划概况

  2015年,全市GDP完成4711692万元,其中:一产205087万元,二产2699208万元,三产1807397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70258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5771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09350万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873309万元。

  工业。201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1527309万元,增长6.4%,工业增加值2509795万元,增长6.6%。实现工业利税872915万元,利润502565万元。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98.4%。

  农业。2015年,农业总产值完成373413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50987万元,牧业产值200419万元,林业总产值9317万元。完成农业增加值209986万元。

  二、医疗卫生发展状况

  (一)卫生资源拥有量

  截至2015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共971个。医院32个(包括妇幼保健院),按所有制类别划分,公立医院21个,非公立医院11个;按机构类别划分,综合医院2个、中医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乡镇卫生院16个,民营医院11个;村卫生所533个、村卫生室271个、诊所113个、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个,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个,健康教育机构1个,120急救指挥机构1个,中心血库1个,卫生学校1个。

  执业(助理)医师2220人,注册护士1844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111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2.79人、注册护士2.32人。床位总计3437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32张。(同期河南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2.10人、注册护士2.17人、床位5.16张;全国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21人、注册护士2.36人、床位5.11张)医疗卫生机构中,设床位医疗机构在职人员2401人,其中主任医师29人,副主任医师210人,中级职称人员615人。

  2015年,林州市拥有核磁共振2台,全身CT 11台,1000MAX光机3台,200MA以上X光机28台,B超35台,心电图机45台,高压氧仓2台,纤维内窥镜20台,钴60治疗机6台,自动生物分析机4台,碎石机3台,彩超6台,救护车25部。

  (二)卫生资源利用情况 

  2015年全市门诊总量73万人次,住院总人数8万余人次,急诊10万人次。全市乡以上医院平均床位使用率64%,床位周转次数19.5次,平均住院13.2天。

  (三)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

  根据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林州市2013年两周患病率为23.152%,低于全国的24.10%;慢性病患病率(15岁以上人口)合计31.58%,低于全国的33.10%,两周就诊率达到10.53%,低于全国的13.00%。两周患者未就诊比例为16.59%,需住院而未住院比例为19.22%。

  由高到低前五类疾病系统依次是:循环系统、运动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合计占慢性病患病的90%。平均两周每千人口患病天数为1967.5天。卧床率为2.8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50%。居民自评健康状况平均得分为80.7分,略高于全国的80.1分。(该调查样本遵循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的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取。在9个国家级样本点基础上,再增加9个点,全省共18个样本点,增加后的样本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共有18县(市、区)、90个乡镇(街道)、180个村(居委会)。调整后的调查样本可以对全省、城乡地区具有代表性)

  (四)居民健康状况

  据2014年统计,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人均期望寿命为男70.69岁,女73.49岁。全市2014年居民死因顺位为:心脑血管系统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意外伤害。

  (五)医疗保障水平

  林州市已经建立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社会医疗保险为主,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为辅的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2011年至今,全县农民参合积极性持续提高,参合率稳定在99.00%以上。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医护配置失衡。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人才严重短缺,诊疗技术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全市各医疗单位普遍存在护士配置不足,注册护士较少,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及安阳市平均数,存在医疗安全隐患。

  (二)医疗机构经费不足。医疗卫生事业费投入不足,增长缓慢。部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还比较简陋、基本设备不足。

  (三)没有形成合理的分级医疗网络和双向转诊制度。

  (四)急诊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不健全。全市医疗急救网络尚未形成,院前急救工作薄弱,对突发性大型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较差。

  (五)康复性医疗服务发展缓慢。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60岁以上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9.8%,人口死亡率下降,慢性病人上升,疾病致残相对增加。但我市为康复病人、老年病人及慢性病人服务的医疗服务机构发展缓慢。全市没有正规的康复医疗机构,医院基本没有专为康复病人、老年病人、慢性病人服务的科室。精神病、职业病防治等基础也较为薄弱。

  (六)医院内涵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待强化。医院管理层次偏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理想。

  第三节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卫生计生事业面临新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打造“健康中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梦,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进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二、居民健康需求对卫生计生事业提出新要求

  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能力和水平的期望越来越高。林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但医疗服务业发展水平仍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20年常住人口预计达到155万人,在当前全面二孩、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和趋势下,对儿科、母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的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需与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相适应。

  三、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带来健康危险因素新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受环境污染、生活节奏加快、饮食结构不合理等综合因素影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居民的健康威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加重。近年来,林州市慢性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上升趋势。吸烟、超重与肥胖、体育活动少、饮食因素、糖尿病、高血压等带来慢性病危险因素新变化。生态环境恶化加剧、生产方式转变以及因社会因素导致的食品药品安全、职业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更加剧了这一转变。

  四、智慧医疗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新支撑

  随着信息化等新科技的蓬勃发展,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应用,整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资源,建立医疗健康信息化区域平台,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提高林州市人口健康水平为宗旨,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第二节发展目标

  一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市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78岁。二是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三是健康素养明显提升。推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关口前移,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人群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健康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行列。四是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有效实现。部门间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推开,分级诊疗进一步深化。五是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第三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促进为导向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需方为导向转变,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使全市人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卫生发展的成果。

  二、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从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三、坚持机制创新,科学发展。从立足市情,因地制宜出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引进,依靠科技和信息等要素支撑,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卫生效能,加快卫生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卫生责任和公共财政支撑功能,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第三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第一节医院

  一、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治、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援藏援疆、对口支援、救灾、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逐步减少普通门诊的输液治疗。提升危急重症的医疗救治能力,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

  基层卫生院主要提供市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以及传染病、精神病等。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新技术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应用开展,提升市域内综合医疗服务水平。努力使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

  (二)机构设置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适度调整现有综合性医院布局,严格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综合医院原则上不再增加设置。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

  1.综合医院

  (1)二级综合医院(林州市人民医院、林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按照县级区域各设置1个综合医院的标准,全市现有二级综合医院2个,病床使用率为101.94%。林州市人民医院到2020年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2)一级综合医院(林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我市现有一级综合医院1个,病床使用率为94.25%。规划期间加强一级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水平、完善硬件设施,规划期内控制一级综合医院数量在1个。

  2.中医医院

  按照县级区域各设置1个中医类医院的标准,全市现有公立中医医院1个,已满足需求,规划期间不再增加中医医院机构数量。规划期间加大建设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征用林州市中医院西部土地,建设门诊综合楼、医养结合楼。加强设备配置和队伍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加强林州市中医院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把中医康复科建设成为省级重点专科。按照相关要求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初步建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到2020年,病床总数达到1200张,成为全市中医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3.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面向全市服务,床位资源全市统筹,根据需求变化动态调整。专科医院机构设置原则上不受区域限制,重点鼓励发展和调整部分专科医疗资源,“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儿童、精神卫生、肿瘤、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科。

  (1)妇女儿童医疗机构

  全市设置1个市级妇幼保健院。发挥市妇幼保健机构的龙头作用,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通过投资2.314亿元新建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将林州市妇幼保健院由一级提升为二级机构,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学科能力建设,满足全面实施二胎政策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国家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市妇幼保健院要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提供"治未病"服务。

  (2)传染病专科

  规划期间,继续完善市级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加强林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配置健全,功能完善,具备收治传染病的能力。

  (3)心血管专科

  规划期间,加强综合医院心血管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提高诊治能力和技术水平。争取把林州人民医院心血管科和林州市中医院心血管科建设成为省级专科。

  (4)精神病专科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急剧增加,精神问题日益突出。规划期内要进一步健全县乡两级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改善医疗服务设施。要设立一所以合涧卫生院为依托的精神类疾病专科医院。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不断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

  (5)康复专科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根据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大力推动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中间型医疗机构的发展。可利用现有资源,将部分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率较低、位于城区医疗网点较密集的一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我市现有一级民营医疗机构13家,床位数280张,执业医师40人,执业护士60余人,民营医疗机构大部分都是以小专科为主开展诊疗服务,像洹北烧伤医院、脑血管病医院、口腔医院、眼科医院、骨科医院等。随着林州市区不断扩大和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市区及周边地区综合性医院出现了空档。“十三五”期间,要在林州市龙山区其林台村建设一所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林州市南二环东段设立一所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林州平心台医院);林州市西环路与桃园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建设一所二级肿瘤康复治疗中心;林州市姚村镇S228省道与金鑫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建设一所二级专科医院;在林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林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基础上进行整合,由中原华信商贸集团投资,在林州市长春大道东段设立一所占地500亩的二级综合医院;目前,北京同仁眼科医院已与我市某企业立项筹建二级红旗渠眼科医院。

  鼓励社会资本或现有医疗机构吸纳社会资金,实行重组、整合,举办康复医疗、特需医疗、特色专科等二级以上的卫生服务机构,优化医疗资源。通过调整存量,提高质量,达到合理配置区内医疗卫生资源的目的。逐步提高民办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中所占比重,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将对现有社会办医院规模小、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率较低的进行改建,引导其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拟将林州市仁济医院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建,设立一所二级专科医院;规划期内,拟在市区南部设置一所综合医院,在市区设置一所眼科、骨科为主的专科医院和一所以康复为主的医疗服务机构,逐步树立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管理规范化、有影响力的社会办医疗服务品牌,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第二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其主要职责:一是为辖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三是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到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一)功能定位

  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承担急诊转诊、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及儿科等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2015年林州市乡镇卫生院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覆盖林州市全部乡镇。规划期内,拟设立黄华镇卫生院,2020年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1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立1个村卫生室,人口超过3000人的行政村允许再增设1个村卫生室。

  二、其它

  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卫生所。支持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医师、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名老中医开办西医(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各种科目的个体诊所,鼓励组建医生服务团队,积极开展居民签约服务。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应适当控制数量,实行现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做到合理布局。

  第三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规划期内,拟组建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市级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市级以下由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

  市级行政区划内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独设置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设置

  原林州市妇幼保健院和原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于2016年4月份优化整合为林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着全市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规划期通过建设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占地面积为25946㎡,建筑面积约39000㎡,计划投资约2.2亿元,设置床位450张),切实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全市妇幼卫生体系。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市级行政区划内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四)卫生应急医疗救治机构设置

  强化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院前急救网络建设,设置1个标准化急救中心(站),负责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对急救资源进行统一调度。按照“急救半径8公里,反应时间15分钟,回车率小于3%。”的要求,根据市区与农村的不同特点及本地区实际服务需求合理布局。

  (五)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设置

  设立一所以合涧卫生院为依托的精神类疾病专科医院。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不断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

  (六)传染病防治机构设置

  继续完善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负责各类传染病人的诊疗工作,其内部流程和功能要达到相应的消毒隔离规范要求。

  第四章各类卫生资源配置

  第一节床位配置

  一、人口规模

  2015年,全市总人口1126373人,到2020年,常住人口预计达到127万人。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床位配置

  林州市2015年床位总数为3437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37张。规划期内,林州市床位总数690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2.19张,其中公立医院2178张,社会办医院34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0.80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一)公立医院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规划期间完成在建和已规划确定项目后,不再进行扩建或新建,超出床位可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医养结合病床。

  2015年公立医院床位总数2178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1.89张,病床使用率为98.09%,2020年规划公立医院床位3795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3张。

  2020年林州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规划

  1.综合医院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级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对于超出床位标准的应予以适度压缩或转型为康复、养老、护理病床。超过1000张的医院,建议转型200张床位用于提供康复、护理、保健等健康服务。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2.中医医院

  中医医院床位设置参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综合考虑林州市经济、人口、社会发展状况,规划期内林州市不再增设中医医院床位。

  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床位264张,规划期内,预计0-14岁儿童将达到19万人,根据六部委《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按照每千名儿童床位数2.2张设置,2020年全市儿科床位应达到418张,规划期内需增设儿科床位154张。林州市妇幼保健院病床使用率为85%,规划期间新建业务综合楼,床位设置450张。

  (二)社会办医院

  2015年,林州市社会办医院床位数34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0.29张。2020年,按照不低于每千常住人口床位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第二节卫生人力配置

  结合县域经济、社会、人口、患者就医流向、现有人力及2020年床位资源指标等方面的情况,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有关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指导意见进行配置。

  一、医疗机构人员配置

  2015年林州市执业(助理)医师总数为2220名,每千常住人口2.79人;注册护士总数为1844名,每千常住人口2.32人。规划期内,林州市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达到2670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2人;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46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应达到2.98人。

  城乡每万名居民全科医生数应达到2-3人。原则上每千人口配置1-1.2名乡村医生,统筹分配,确保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执业。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8人。(2015年为0.94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市、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中,市级机构人员编制按照1-1.5人/万名服务人口的标准核定,最低不少于5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占比达到80%以上;卫生计生监督员(持有效执法证件)人数不低于在岗在编人数的85%。

  第三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居民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格实施甲类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等投入政策。放宽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准入条件,只审查诊疗科目、医技人员资质和医疗技术准入等安全性指标,对年工作量、医院等级、床位规模和阶梯配置等非安全性指标不再作具体要求。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合作。

  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县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坚持区域规划、分类规划、阶梯配置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和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实行分类指导。

  一、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1.主要配置二级及以上或相当规模的医疗机构。

  2.按每个二级医院1台,医师每200人、服务人口每13万人配置1台的配置标准,并结合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县级行政区划进行综合测算。

  二、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1.主要配置二级医院。

  2.按平均每个300张床位以上的二级医院1台的配置标准,并结合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县级行政区划进行综合测算。

  三、800MA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1.主要配置具备相应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

  2.按平均每个350床以上的二级医院1台的配置标准,并结合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及心脑血管病发病率和死亡率进行综合测算,确定配置数量。

  四、医用直线加速器(LA)

  1.主要配置在二级综合医院及肿瘤专科医院。

  2.结合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及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进行综合测算,确定配置数量。

  第四节信息资源配置

  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为开展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提供技术支撑,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并进行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到2017年,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打造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有机结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与管理,完善血液管理、院前急救、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应用系统,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深入推进预约诊疗。扩大预约比例,推进基层转诊预约,预留足够的号源用于预约和转诊预约。积极推进窗口、诊间、出院、电话、短信、网络、社区和乡镇基层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患者预约,加强预约诊疗管理,。

  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和中医药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

  第二节建立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20年,全市卫生事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5%,以调整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结构,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重点支持卫生基础性重要设施、中医药发展、区域性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和卫生民生工程建设。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新建城区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第三节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进一步转变卫生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卫生管理事权,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加强卫生宏观调控和全行业管理。加大卫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能力。推行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建立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第四节完善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抓紧工作落实措施,积极推行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对群众公示各种收费项目标准和药价,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不断完善服务流程,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医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科学设定监测目标,逐步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体系。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拓宽民主评议渠道,加强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发现的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确定因素,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规划内容。建立规划评价激励机制,对在评价、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建立规划实施问责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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