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报告中提到的‘资金拨付和部分工程款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结果是否满意?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你认为你单位对‘存在自立项目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问题的整改是否彻底?”……这是日前市委巡察组对市房管局、住建局、红管处等25个已巡察市直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时组织谈话的情景。
近日,市委巡察办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大起底、大清盘、大督查”工作,对2016年以来已巡察的25个市直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清查。
“大起底”吃清底数。按照“谁巡察、谁督查”的原则,由市委巡察办牵头,各巡察组具体负责,在25个已巡察市直单位自查基础上,市委各巡察组结合整改台账、时限节点、整改要求进行一一对照,全面梳理,吃清底数,列出“欠账清单”,进行任务再分解,责任再压实。
“大督查”夯实责任。按照巡察整改“五清四不放过”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一报告五清单”,对巡察整改事项逐单位逐条目“过筛子”,做到“任务清、措施清、时限清、责任清、目标清”;对整改结果采取查阅资料、组织谈话、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始终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分清不放过、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建章立制不完善不放过”。巡察组对评估情况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和详细整改清单,组长在报告上签字背书,做到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责任“双压实”。
“大清盘”彻底清仓。对于没有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和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不到位的,巡察组列出“欠账问题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实行“整改销号制”,问题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不能再次出现整改不到位情况。对整改遗留问题较多、历史欠账较大的单位,巡察组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约谈单位负责人的形式,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巡察整改“大起底、大清盘、大督查”开展以来,林州市委巡察组对已巡察的25个市直单位共清查反馈问题489件,目前整改到位427件,62件列入“欠账清单”,明确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林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