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和印信、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写《市政府大事记》。
(十一)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组织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全市民族宗教事务。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中长规划;拟订加强对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五)承担市政府对外经济发展联络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