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制定全市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和目标。
(三)主管全市义务教育、幼儿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四)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基本建设。
(五)负责全市教体系统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
(六)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管理。
(七)负责公办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队伍建设。
(八)主管全市体育工作,负责全民健身活动、体育竞技比赛、体育活动、体育资源开发利用等。
(九)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指导、监督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