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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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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旅游行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商品开发。
  (三)组织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本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和旅游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接待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
  (五)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监督、检查全市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的财务工作。
  (七)组织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教育业务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史建奇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旅游局全面工作。

葛新卫副局长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旅游局
联系电话: 0372-6808602
网址:
地址: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188号旅游大厦6楼
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印鉴、档案等管理工作;承担接待、保密、政务公开、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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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科

负责制订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景观标识、引导标识、服务标识与无障碍设施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开放备案登记工作;承担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新业态培育等有关工作; 负责上级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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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改革措施和政策建议的研究工作,研究全市旅游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全市旅游发展政策;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监督旅游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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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发科

负责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开展重大宣传推介营销活动;组织承办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和市场拓展工作;策划、制作旅游宣传品,统筹协调旅游商品的开发和推介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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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落实旅游基本建设计划资金;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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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科 负责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相关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行业统计分析;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应急科 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旅游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旅游安全信息;拟订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旅游援助工作。  
执法监察大队 组织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及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检查;查处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以及责任保险制度;参与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事故的处理;受理处理各类旅游投诉案件,化解矛盾、调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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