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
(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宣传、表彰、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气的形成。
(四)组织、指导并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五)开展民间的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科技人员参与市科技政策的的制定,提出政策建议。
(七)对市级学会(协会)进行管理,对乡镇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行指导与协调。
(八)承办上级科协、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