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辖区内棚户区的拆迁改造以及二级环卫等城市管理工作。
3、发展街道经济,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等优势产业,推动街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提高群众安全感指数。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武装等工作。
7、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