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工作、环境卫生的管理,搞好街道门前“三包”。
(二)负责街道城管监察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搞好城市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亮化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组织实施上级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搞好社会治安、民事调解工作。
(五)开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
(六)领导发展街道经济工作。
(七)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